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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大炮”为何轰不倒霸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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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枫 发表于 2008-3-16 08: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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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有线电视中途报停费用不退、银行卡挂失要收费、垃圾短信扰民等,这些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存在很多霸道行为,主要有价格收费不合理、营业规则和服务条款不公平、服务质量和水平差等问题。12日,中消协公布了消费者对公用服务行业的评议调查结果,其中,对供暖、供电、银行、电信、有线电视五大公用服务行业意见较多。(《北京商报》3月13日). g* [7 U( V- Z& V! x$ A) D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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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一度的“3·15”来临之际,中消协公布这份调查结果,有人称中消协是在“炮轰” 五大公用服务行业。老实讲,这份调查结论并没有多少新意。理由很简单:上述五大公用服务行业的“霸王式”服务,早就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消费者对此诟病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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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到这里,问题出来了:如果中消协的“大炮”很厉害、很猛烈,那么五大公用服务行业的“霸王式”服务早该没了霸气,至少收敛了许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中消协“炮轰”了多年,可霸王式服务依然时常见到。 + o0 ~! @2 n5 v$ U5 G6 H%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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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的“大炮”之所以不厉害,一方面归因于其职能定位先天不足。中消协只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它没有行政职权和诉讼主体资格。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中消协既不能像中纪委、中组部那样,采取行政、组织处罚措施,也不能直接状告商家。为消费者维权,只能充当“敲敲边鼓”的角色。 - O4 j! I2 V9 g$ T$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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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由于“被轰者”太强悍。五大公用服务行业均为垄断行业,在这些垄断行业眼里,中消协不过是个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所以,他们对中消协的曝光和要求,或不理不睬,或敷衍了事。 5 ]7 C$ |5 Z$ m) b* i)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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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 I6 L/ u7 y6 Y中消协成立20多年来,为消费者维权做了大量工作,没有中消协及各级消协的努力,广大消费者消费挨宰受气的事肯定更多。但鉴于中消协面临愈来愈尴尬和能力有限的状况,公众希望尽快从制度、法律上对消协组织予以重新定位,以使消协为消费者维权的“大炮”起到更有效的作用,尤其是将垄断行业的霸王式服务“轰”得灰飞烟灭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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