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楼主: liuhao717

[工作机会] 暂时停招

[复制链接]
 楼主| liuhao717 发表于 2010-6-3 10: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后,公司会给每个员工办张银行卡,到每月十号公司会准时将工资打入卡中,,会发给每个员工工资条,上面罗列员工的所有工作详细情况,以及所获工资。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紫霞云儿 发表于 2010-6-3 11: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需缴纳报名费和服务费共40元。

这个大家请注意了。

劳动法规定禁止收取任何中介费和服务费。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uhao717 发表于 2010-6-3 12: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楼(紫霞云儿) 的帖子

紫霞云儿,希望你学学法律,虽然你是管理这个论坛的。

华东政法大学陈教授也表示,由于学生的特殊身份,暑期打工或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只能适用于民法。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大学生还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他们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liuhao717 发表于 2010-6-3 12: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楼(紫霞云儿) 的帖子

收取一定的费用当然在情理之中,,要不然信息资讯一点都不值钱了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紫霞云儿 发表于 2010-6-3 13: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我懂。你在这边发这种帖子,希望你确实为学生服务,如果要来赚学生的钱,

我劝你注意点,该赚的赚,不该赚的不要赚。

要是让人举报你的行为有失学生守则的话,是要付责任的。

不要以为我们学生好欺负,不受劳动法保护,但是基本的保护还是有的。

信息既然你发布了,就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搞搞创收我不反对。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坏坏 发表于 2010-6-3 15: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很多人介绍工作是免费的 既然都是同学 做人情挺好 可惜我现在没有信息 不然让大家分享下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龙江曦月 ( 闽ICP备05009150号-1 )闽公安网备35060202000316

GMT+8, 2025-7-17 12:04 , Processed in 0.06326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