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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柳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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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闽南师大人  发表于 2012-8-24 12:09:37
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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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闽南师大人  发表于 2012-8-24 12:11:12
怎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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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卿觅觅 发表于 2012-8-24 16: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_meitu_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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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cigogo 发表于 2012-8-26 0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    去年怎么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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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english 发表于 2012-8-28 21: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吓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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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english 发表于 2012-8-28 21: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招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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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jeep 发表于 2012-9-7 14: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12级平和的新生同乡群,想多认识几个老乡的加进来吧。10892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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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康饱饱 发表于 2012-9-9 13: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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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闽南师大人  发表于 2012-12-6 08:39:10
建议 厦门流氓骗子王鹭佳:杀.掉.举报人,制造“完美的诈骗”  举报厦门流氓王鹭佳——史上最牛的骗子  我被流氓骗子王鹭佳以无证照皮包公司(“厦门市演出公司”之名)欺骗侵吞数十万元合作款项,但因有文化局袒护,使王鹭佳这个亿万巨骗至今仍无人查、没人抓。  面对骗子一伙以强凌弱,身为弱势群体的我只能在网络发出控诉之声。我举报文化局渎职违纪、王鹭佳造假洗钱,检举他们诈骗偷税、合伙贪污,揭露骗子不讲诚信、抿灭良知、以虚假“公司”印章诈财侵占的无耻行径,目的是通过舆论监督引起政府重视、排除阻挠干涉、促使司法介入立案侦办,严惩犯罪分子。并敬告业界同仁提高警惕、慎防再次上当受骗。是义正词严的举报犯罪、揭露丑闻,所有言词都事出有因、证据充分。  王鹭佳是用文化艺术“包装”起来的不法之徒,他依仗文化局做后台明坑暗骗,用空壳“公司”非法经营、设局敛财,把文化局“直属事业机构”当幌子欺世盗名。他做人出尔反尔言而有信,处事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以蒙蔽欺骗巧取豪夺等恶劣的流氓手段欺诈同行与合作人,在厦门文化界口碑特差、公愤极大,因常期以假充真、欺行霸市及贪赃枉法在鹭岛文化系统及同行业间早已臭名昭著。  此举报拆穿了“福建商演第一人”、“文化创造奇迹”、“用艺术的激情演绎文化传奇”等一系列虚伪神话的谎言,暴露了洗钱内幕,说出了许多被骗者想说而没说出口的隐情,揭露了违法使用废印章、冒充政府单位、违法经营十年、大肆诈骗敛财、非法巨额获利、制假偷税的真相,让“三栖达人”现形为三无达人,看透了“中国十大杰出策划师”的王鹭佳“策划”的是经典的文化洗钱、演出诈骗世纪大案。这必使其穷凶极恶地进行报复,骗子采用恶人先告状的伎俩向公.安.报.案,为其已破产的信誉和声誉寻找“救命稻草”,尤其为那些不了解他底细的网友们(也是他新的诈骗目标)找个扭转败局的“证明”,那便是公安的不当处罚和法院的不公判决,以便他在网上用“特此周告”方式发消息,企图掩耳盗铃,是借以掩盖丑闻及犯罪行径的一块挡箭牌。骗子的欺诈使我蒙受人格屈辱、遭受经济损失又不许我揭发申诉,竟然还用报警、起诉的狂妄、荒谬之举来装扮“##者”,妄图借“民事诉讼来掩盖他的刑事犯罪”,意在混淆视听,蒙蔽司法侦察、敷衍政府质询、阻挠媒体采访,达到藏匿罪行的目的。公.安、法.院的不.当.执.法与不公裁决,恰恰是骗子迫切需要用来哗众取宠的遮羞布,它助长了骗子“造假洗钱有理、非法经营有功、诈骗偷税无罪、巨额敛财光荣”的嚣张气焰,也为骗子金蝉脱壳铺平了道路,使其更加萧洒从容的逃脱了法律制裁……  骗子为遮羞掩丑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十分滑稽,他谎称说:“市演出公司”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是文化局“直属机构”,“市演出公司”和“市演出管理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300多场演出怎能是假的。并以“公.安.处.罚”、“法.院.判.决”作为“由头”来“证明”举报人是“捏造”、“诽谤”及“侮辱”,来“表白”皮包公司“是真的”。他宁自欺欺人的相信此拙劣“表演”能描白自己,其实反而欲盖弥彰露了马脚。他侵吞别人钱财时不讲德行,而当丑行败露时却很怕羞,极尽遮丑之能事,竟打电话给新浪、搜狐等网站,以谎言蒙骗对方让其关闭了举报博客,屏蔽了暴光信件,并忙不迭的发帖子通知大家举报者已被“处理”,来“证实”自己的“清白”,把看客们当成了无知阿斗。  可在王鹭佳商演欺诈事件败露之后,该文化局腐败贪官没有进行自检自查、纠偏改错,反而滥用职权为了自保而死保骗子,不遗余力的掩盖隐瞒诈骗真相,公然以该局名义挺身而出向各方公开出示“市演出公司”为正规事业单位的不实文件,甚至大包大揽的出据证明说王鹭佳用“市演出公司”所有的经营行为都是在该局授权、监管之下进行的,刻意回避及无视其非法持用废章公开签约/无证照违法经营/文化洗钱/造假偷税/演出诈骗/巨额收入的犯罪事实,(我们试问:“市演出公司”非法经营十几年来近400场活动上亿非法获利部分是你文化局公家得到了,还是王鹭佳与主管领导私吞分赃了?)意在敷衍/蒙蔽上级政府机关的质询、干扰司法调查取证、阻挠公安立案执法、拖延追查处理时间,包庇袒护王鹭佳,为其诈骗犯罪开脱罪责、充当骗子的保护伞。甚至让本局科室干部对外释放烟雾(说举报人和王鹭佳曾是合作的铁哥们,他们因“分赃不均”而产生矛盾继而进行互相攻击,没几天又会称兄道弟一块喝酒了……),以表示此案和本局无关,暗示各部门不要介入案件的查办事宜。由此,我们置疑该局的个别主管领导与骗子王鹭佳有互相勾结/假公济私/营私舞弊/为虎作伥/伙同诈骗/贪污贿赂等参与犯罪之嫌疑。因此才使得王鹭佳这个无耻骗子如此嚣张……这让所有受骗者无法接受,亦让全体公众不能接受。  骗子无所顾忌的造假诈骗,文化局无政府状态的怂恿袒护,执法机关无动于衷的不立案及不负责任的乱作为,出现了人民司法为造假欺诈的骗子撑腰壮胆的古怪现象,上演了无良骗子诈欺敛财不犯法、还能借法律手段整治受害人,让被侵权的举报人遭到不公处罚的荒唐闹剧。明明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案件举报、真相揭露却投诉无门,近半年漫长举报与等待换来的却是冷漠的推逶,满腔的期待却忍辱负重、含冤难雪,这使我们深感惊愕、绝望……  在举报王鹭佳诈骗这个案件上我发现,骗子胆大包天,文化局腐败贪官一手遮天,但若大的厦门岛似乎也“无法无天”,政.策和司.法都好象变得真空了,没有了政策规定的准则,也失去了国.家.法.律的制约和司.法.公.正的天平,让受害者失去了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应有的人格尊严。但举报文化局违纪渎职、揭露王鹭佳诈骗偷税的正义行动不会因他们势力强大而停止脚步,将视.死.检.举.揭发到底……因我还相信.领.导.下的法.制.社会、相信各级人.民.政.府、相信上.级.党.政.领.导、相信新闻媒体与广大人民,更相信庄严的法律能拨乱反正,使真相大白,一定会把违法乱纪的污吏贪官绳之以法,一定会让诈骗犯罪的不法分子作奸犯科。  我们恳请政.府及司.法.介.入.调.查、侦办此洗钱诈骗大案,严肃查处文化局主管领导腐败贪官失职渎职的违纪责任,严厉惩处骗子王鹭佳等人造假洗钱、诈骗偷税、伙同贪污的犯罪行为,追查王鹭佳一伙使用过的皮包“公司”作废印章及非法经营十余年近一亿多元违法牟利巨额脏款的去向……  另外,鉴于王鹭佳有诈财侵吞不留直接证据的高明骗术,有文化局腐败贪官为造假行骗开脱罪责做保护伞,又有地方司法部门的官官相护,只要无人揭发暴光,骗子一伙便可以永远淹没罪行、逍遥法外,但如今唯一的缺陷是受害人仍在不畏强势、舍生忘死、不休不止的举报揭露这个“离奇的案件”……因此,我们建议骗子王鹭佳:索性.干.掉.举报人,来个.杀.人.灭.口,让这起巨额文化诈骗大案彻底死.无.对.证、一了百了……从而,在美丽的厦门,制造一个“完美的诈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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