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加入
搜索

楼主: 太子

性在爱情中的分量?(MM别骂我哦)

[复制链接]
蒸馏水 发表于 2005-8-24 09: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哈哈哈哈!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剑心— 发表于 2005-8-25 17: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结婚,,,,,,,什么都不可以????`
! B6 }  ]4 i' E* p. X现在怎么都这样啊~~~
$ F9 R6 l8 Y! V/ A什么都不可以~~~
1 B9 a5 O1 Y3 W  x3 y说句话可以吗?~~( q5 d* V5 @! i% x1 ~- W5 U
不然怎么交往啊~~- T: i8 z5 v. X9 d0 I
难道你们都是用传说中的~~~“神聊”~~~~! V$ J( b3 u" I* s: h7 \: D. y5 w
厉害~~厉害~~+ t- [" f3 h0 t+ B6 ~  ]
佩服~~佩服~~
0 p, A! k5 [- {7 z' ?8 t[em09][em09]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arewell 发表于 2005-8-26 21: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心6 N- _# ^( Q! h2 x& ~
现在人的方法是你想不到的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奇迹小龙王 发表于 2005-8-27 02: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试过,不过骨子里我还是以为当当只是谈性是比较赤裸裸的,如果有爱的话就可以弥补这一人类不得不进行的动物行为本能,虽然这样说有些同志会有不同的见解,但只是我个人的,一个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公民的自白.希望我能保留自己的意见.谢谢!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inkrose 发表于 2005-9-2 12: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丁口石石石[/I]在2005-5-6 22:53:44的发言:[/B][BR]同意楼主``. B' D+ t  ^7 w, s6 O
' _1 K5 A) l; _
在不要违法的前提下,有性有爱未尝不可哈````
& Q* @/ S* r$ C7 ]+ N. J[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 M" \: ]# x( O: j
开放的MM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inkrose 发表于 2005-9-2 1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风子505[/I]在2005-6-18 12:25:08的发言:[/B][BR] 其实这个是很现实的事情   很多人离婚就是因为性原因 只不过不好意思说明而已罢了

5 K9 {" [" v' T$ e- d  `如果真是这样,我真觉得不值得!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剑心— 发表于 2005-9-2 16: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观念要开放~~~
3 F* U! M3 H2 p7 r8 a, a性行为要保守~~~. z) o# `* V) r1 y5 c
这是我们能有的最好的态度~~~
9 }0 [1 B6 v, u6 Q7 B[em04][em04][em04]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inti2005 发表于 2005-9-3 01: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都可以 .......- N0 ?" v- O4 l, D1 ~
等待开学中~~~~~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pinkrose 发表于 2005-9-3 08: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剑心—[/I]在2005-9-2 8:48:30的发言:[/B][BR]性观念要开放~~~
1 T5 M+ e1 {" r  m( t7 Q8 _性行为要保守~~~+ V& k, d4 F3 C# n! R
这是我们能有的最好的态度~~~9 d2 y" O1 R! Q0 E3 V* b4 q' n7 A
[em04][em04][em04]

- w5 V9 C( U! I  A这个观点我同意!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骨感的猪 发表于 2005-9-5 23: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在下提出\"三不措施\":不主动,不拒绝,不反对!!!!!
宣传/支持龙江曦月.龙江曦月需要理解,适宜长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龙江曦月 ( 闽ICP备05009150号-1 )闽公安网备35060202000316

GMT+8, 2025-5-17 22:16 , Processed in 0.05663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