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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没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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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0214 发表于 2005-11-7 2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潇傻豆豆[/I]在2005-11-4 13:49:25的发言:[/B]
不过论坛现在需要一个有向心力的管理团队需要大家在团委的领导下团结在一起,如果有点草率的决定一个版主的任免我觉得,有失公平,对论坛的发展一也是不好的~~~~
[B]以下是引用[I]潇傻豆豆[/I]在2005-11-4 13:54:27的发言:[/B]<br>那位新成员是我罢免的~~有失偏颇之处,敬请见谅~~豆豆在这里道歉了~~~
如果牵扯到数据的恢复,请跟我联系

作为普通注册用户,我觉得你的行为有失偏颇,没有一定的了解其他管理人也是不会随便通过版主申请的,


她目前作为院团委领导下的院青年宣传中心办公室成员,原信息部成员,我觉得她个人还是能够在院团委的领导下与大家团结在一起为我们的官方论坛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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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Vincent 发表于 2005-11-7 22: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是死的。</P>
<>当然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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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0214 发表于 2005-11-8 07: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不是废话嘛,规定是死的当然要遵守,我还以为会转折一下呢~
[B]以下是引用[I]野人花园[/I]在2005-11-7 14:52:06的发言:[/B][BR]<>规定是死的。</P><>当然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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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Vincent 发表于 2005-11-8 20: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hyc0214[/I]在2005-11-7 23:25:18的发言:[/B]<br>你这不是废话嘛,规定是死的当然要遵守,我还以为会转折一下呢~&gt;
<br><br><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0000 size=4>[em44][em44]这叫中庸之道,善于总结废话。哈哈~~~~~~<br>有些东西看开了就好。该变通的就变通,该遵守的还是要遵守,只要围绕一点: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我们就支持!<br>发展是硬道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哲学挺好用的。[em44][em44]</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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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injj 发表于 2005-11-13 00: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论坛版面加精喔..</P>
<>内容划分可以再细点.!</P>
<>  偶最近在学论坛操作..</P>
<>等熟练了.偶也在申请斑竹.!呼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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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Vincent 发表于 2005-11-13 07: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0000 size=4>本来也想当个斑竹的,后来想想还是自由身好,一步步升级也很有意思的,不申请也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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