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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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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04-5-9 02: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后该撤的会撤,所以请大家做好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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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 发表于 2004-5-9 07: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滴mm,酱紫灌水是不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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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の影 发表于 2004-5-10 22: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条件:
1.你在所申请的板块能表现出你有管理和发展该板块的能力。
2.在论坛无不良的记录。

申请格式:
1:你申请理由。
2:你管理和发展板块的能力。
3:你对该板块或论坛的意见或建议。</P><>申请斑竹:游戏区</P><>申请理由:有过类似管理经验</P><>我对该版块建议?答:当然是以搞成一个窗口版块为目的~不热闹还混啥吃哈~</P><>能力!?嘎嘎 我相信我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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