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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宇心

[原创]为多晴空雨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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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4wyp 发表于 2006-10-24 0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上户</i>在2006-10-23 18:53:49的发言:</b><br/><p>逻辑是不是有点混乱?</p><p>人家说过要尊重所有人么?</p><p>你尊重西特勒.那是你的个人爱好.</p><p>你也尊重所有老师了?你也尊重所有同学了?</p><p>是的话.你随便说.</p><p>不是的话.请遵守你自己说的\"法则\".</p></div><p>不是所以老师都值得尊重。平和那个**13岁女孩要尊重吗?</p><p>人家要尊重谁不尊重谁,不是由豆豆你说了算。</p><p>多晴空雨不尊重豆豆尊重的人他就这样?</p><p>个人尊重的对象不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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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傻豆豆 发表于 2006-10-24 03: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0594wyp</i>在2006-10-23 19:36:31的发言:</b><br/><p>不是所以老师都值得尊重。平和那个**13岁女孩要尊重吗?</p><p>人家要尊重谁不尊重谁,不是由豆豆你说了算。</p><p>多晴空雨不尊重豆豆尊重的人他就这样?</p><p>个人尊重的对象不同!</p></div><p></p><strong><font color=\"#0000ff\">啊喂。。。你又说错了,我说尊重的是颜立平老师,我没说尊重不尊重王世根老师啊,怎么又扯我头上了?</font></strong><br/><strong><font color=\"#0938f7\">还是请正面回答做人的原则!</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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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fail 发表于 2006-10-24 0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p>那个 事件二 在绝大绝大部分人看来,绝对是建议帖。语言上也不见得有什么攻击性。</p><p>好好的一个帖,怎么就成了问题帖。想太多了吧。。。。</p><p>我也是读计算机的,本来也一直以为行间距是可以改的,有错吗。读计算机的是不是得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还有那个什么html的,我也不知道其为何物,我目前也没兴趣想去知道。</p><p>读计算机的就不能发跟计算机有关的建议帖,那是不是非得门外汉提的建议才可以接受。</p><p>那计算机相关行业的顾问干脆就只要非计算机专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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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 发表于 2006-10-24 03: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0594wyp</i>在2006-10-23 19:36:31的发言:</b><br/><p>不是所以老师都值得尊重。平和那个**13岁女孩要尊重吗?</p><p>人家要尊重谁不尊重谁,不是由豆豆你说了算。</p><p>多晴空雨不尊重豆豆尊重的人他就这样?</p><p>个人尊重的对象不同!</p></div><p>恩.人家就是这个意思.</p><p>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尊重.</p><p>但问题是.小晴那个时候的对手是可能是公安局的.</p><p>十一的猛龙过江在各个QQ群里面常见.但就是因为论坛上面都觉得那张图片OK.所以十一才被公安请去的.</p><p>我的<font color=\"#ff0000\">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喝啤酒事件</font><font color=\"#000000\"> 也是因为大家都觉得OK.最后也是被鲁迅请去喝茶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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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封 发表于 2006-10-24 03: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OK不OK不是学生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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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傻豆豆 发表于 2006-10-24 03: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redfail</i>在2006-10-23 19:39:50的发言:</b><br/><p>那个 事件二 在绝大绝大部分人看来,绝对是建议帖。语言上也不见得有什么攻击性。</p><p>好好的一个帖,怎么就成了问题帖。想太多了吧。。。。</p><p>我也是读计算机的,本来也一直以为行间距是可以改的,有错吗。读计算机的是不是得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还有那个什么html的,我也不知道其为何物,我目前也没兴趣想去知道。</p><p>读计算机的就不能发跟计算机有关的建议帖,那是不是非得门外汉提的建议才可以接受。</p><p>那计算机相关行业的顾问干脆就只要非计算机专业的。</p></div><p></p><strong><font color=\"#0000ff\">您看,又转移话题了不是??做人的原则是什么??</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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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傻豆豆 发表于 2006-10-24 03: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上户</i>在2006-10-23 19:40:43的发言:</b><br/><p>恩.人家就是这个意思.</p><p>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尊重.</p><p>但问题是.小晴那个时候的对手是可能是公安局的.</p><p>十一的猛龙过江在各个QQ群里面常见.但就是因为论坛上面都觉得那张图片OK.所以十一才被公安请去的.</p><p>我的<font color=\"#ff0000\">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喝啤酒事件</font><font color=\"#000000\"> 也是因为大家都觉得OK.最后也是被鲁迅请去喝茶的.</font></p></div><p></p><strong><font color=\"#0000ff\">你啥时候搞个啤酒事件??我咋没听说</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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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蹦蹦 发表于 2006-10-24 03: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p>终于出来公安</p><p>公安有那么可怕吗?人家是言论自由好不好又不侵犯他人危害社会不颠覆政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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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的雨 发表于 2006-10-24 03: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yiankang</i>在2006-10-23 19:43:37的发言:</b><br/><p>终于出来公安</p><p>公安有那么可怕吗?人家是言论自由好不好又不侵犯他人危害社会不颠覆政党</p></div><p></p>言论自由是你可以由着性子去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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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板砖去PK 发表于 2006-10-24 03: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yiankang</i>在2006-10-23 19:43:37的发言:</b><br/><p>终于出来公安</p><p>公安有那么可怕吗?人家是言论自由好不好又不侵犯他人危害社会不颠覆政党</p></div><p>公安会说:\"要不要换个环境想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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