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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双子群礁

[抢先报] 狠心的经济系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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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月城 发表于 2007-9-6 12: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鄙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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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凝 发表于 2007-9-6 12: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知道是经济系的啊,有没有亲眼所见啊 ??
没有就不能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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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双子群礁 发表于 2007-9-6 12: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6楼上户于2007-09-06 10:51发表的  :


哈哈,可能人家的论坛跟贴风格就是不结合上下文不经过大脑式的。

哟,不才,给水了。
.......
在这里,对你,上户,还有所有整天闲的无事吊儿郎当的大学生们说几句话:

我很少上论坛,偶尔来看看,也是有事,从不灌水。昨天中午路过7A,看到那只小狗的尸体——它那么小,眼睛睁得圆圆的,一动不动地躺在路中间。值勤的两个男生就坐在不远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它。开始我以为它在那里睡觉,后来当我停了车走过它身边时,看到从它身上飞起来的苍蝇……我问那两个值勤的男生,他们很气愤说,是一个“狠心的女人”从上面扔下来的,掉在地上它连惨叫都没有,抽搐两下就不动了。
我当时的确很愤怒,马上回去拿了相机下来,并向周围的人了解了情况,我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是写新闻稿,第二件事就是在论坛上发了这个贴子。
跟帖很多,但是你们一些人关注的东西让我有些失望。首先是61V,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肝脑涂地为什么加引号”,其次是上户,与前者一唱一和地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好的你们这种反应我可以理解,这是个人性格、兴趣所向我无权干涉,我并不是让所有人都在这个帖子里义愤填膺,但是我至少希望你们不要表现得那么冷漠和事不关己——一只小狗的死亡全世界每天都发生,但是你们难道忽视了,扔狗的这个人,她就在你们身边,她每天可能和你在同一个餐厅吃饭、同一间教室上课,她也被称为大学生!她是我们的同学——难道你不为她羞耻吗?一个接受了至少12年教育的人,居然心里没有一点爱与善的种子而她也被称为漳州师范学院的大学生!如果这个女生她去做了老师,那么她会教出什么样的学生???
你拍死一只苍蝇,因为它污染了你的食物;你拔掉一株野草,因为它侵占了你的阳台——但是,一只一个月大可能牙齿还没长全的小狗,它能做出什么让你不能容忍的事情,它会怎样的罪恶滔天,让你把它狠心地从楼上扔下去??你不想要它了,你可以舍给别人,你还可以把它赶出去做流浪狗,你为什么非要剥夺它的生命呢?
还有论坛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你们,一只小狗死去了,对你们来说,可能就像一滴雨水掉进河里,一片叶子腐化为泥土一样平常,但是当你们忽略这剥夺生命的残忍手段而去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与我争吵的时候,你们忘了在小狗坠地时,你们身边又多了一个心灵扭曲的“同胞”。
想起来很好笑,昨天上楼调查,7号楼的阿姨觉得大事不妙,于是跟在我后面,从走廊这头叫到那头“你们谁往下扔狗了吗?”——听起来就像问谁往楼下扔垃圾了一样——看来,一只小狗的生命在我们这里真的不是那么重要……
但是我情愿相信事情会变的!前段时间我妈妈(她在香港)说有一只小猫被困在她们办公楼13楼的空调外挂机上,香港的动物保护协会协调调动了消防队和警察,花了四天时间将它救下来送进动物医院——我相信,我情愿相信我们也会变的!会有保护动物的法律,会有动物保护组织,会有更多有良知的人!
现在我每次经过小狗死去的地方都会凝视一会——就在七号楼出口的那个下水井盖旁边,昨天下午一场大雨过后,留在地上的它那紫红色的血迹被冲走了,但是我希望身为大学生的我们,永远不要忘了这件事情!!!
今天的《闽南日报》已经登载了我昨天写的新闻,我所能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我问心无愧。这张帖子就以此结尾吧,以后所有的挑衅恕我不再回复,我没有那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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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1 发表于 2007-9-6 1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动物虽然是一种生物,但生活在以人为中心的世界里,它的命运就无法自己掌控,即使是人,有时自己的生命也会被他人夺走,所以说一个生命的流逝,并不是什么大事件
还有,一份地方报纸报道这个事件,好像有点~~
不说了,有事先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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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 发表于 2007-9-6 13: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说我都知道你是中文系的。

限制别人跟贴内容,这也只有中文系的脑袋才能想得到。

荒唐。别人跟什么帖子关你什么事?对那四个字有疑问,哪里影响了我对狗的关心?

我当然觉得跟一个扔狗的吃饭有碍,但我也不乐意和一个限制我做什么的人吃饭。

论坛上什么样的言论都有,你接受不了是你的事情,但你限制别人说话就是你的不对了。

有质量的帖子不需要担心别人跟什么样的回复。有素质的作者也不会去拾别人的话尾来计较,更不会含狗血喷人。

如果那种扔狗的人当了老师,是后果不堪设想。那你这样限制别人言论的当了老师又能怎样呢?更何况你的斤斤计较,你的小肚鸡肠。

你少上论坛,你上发帖子,所以你的帖子就容不得各路的言论对吧?你的帖子就应该被论坛贡起来当坛宝护着?你还真把你自己当个人了。爱怎么回复你的贴,论坛上注册用户都有权利。

最烦你这种把无知当个性的。还昭告天下游手好闲的。告诉你,我天天上论坛是因为我对这个论坛有感情,我站在这个位置,我必须做这些事情。我上论坛的每个时刻都要注意每个新贴是不是会被你们伟大的中文脑袋盯上,是不是违法,违规。不像你,上个论坛除了发贴就是找人吵架。数数你上论坛来这么久,哪一次上论坛没吵架的?我吊儿郎当?我用网络赚钱的时候你还在消你父母的费呢。

我们只是针对几个字发表了意见,何以见得我们对狗死的冷漠?兴许我们下一贴就是要谴责呢?谁晓得是不是因为你不经过大脑的言论才终止话题的。还搞得别人挑你的衅似的。明明是谁煽的风,点的火啊?

我也不吝啬的告诉你,你这样用文字颠倒黑白的毕业也不用愁了。中文系办公室就是你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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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rose 发表于 2007-9-6 13: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2楼双子群礁于2007-09-06 12:29发表的  :

在这里,对你,上户,还有所有整天闲的无事吊儿郎当的大学生们说几句话:

我很少上论坛,偶尔来看看,也是有事,从不灌水。昨天中午路过7A,看到那只小狗的尸体——它那么小,眼睛睁得圆圆的,一动不动地躺在路中间。值勤的两个男生就坐在不远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它。开始我以为它在那里睡觉,后来当我停了车走过它身边时,看到从它身上飞起来的苍蝇……我问那两个值勤的男生,他们很气愤说,是一个“狠心的女人”从上面扔下来的,掉在地上它连惨叫都没有,抽搐两下就不动了。
我当时的确很愤怒,马上回去拿了相机下来,并向周围的人了解了情况,我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是写新闻稿,第二件事就是在论坛上发了这个贴子。
.......
难道你很高尚吗?

只知道指责他人,看不到自身的问题,就是当老师该做的吗?

难道你不觉得你在要求大家一定要跟着你的思路走吗?

专制就是你这种自认为不吊儿郎当的人所具有的品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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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1 发表于 2007-9-6 13: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5楼pinkrose于2007-09-06 13:39发表的  :

难道你很高尚吗?

只知道指责他人,看不到自身的问题,就是当老师该做的吗?

.......
[s:13][s:13][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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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v 发表于 2007-9-6 15: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7楼双子群礁于2007-09-06 11:59发表的  :

如果你认为我理解不了——那是你表达有问题。你说话难道不是表达自己意图的吗?既然你认为人家都不能理解你——你还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如果您自认为自己很高深——那么我问你,你列举的“罪犯”是要说明什么?
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我掌握60%认定经济系女生恶毒抛狗的证据——目击者、楼层位置、抛犬时间等等等等……(就算这是人命案,警察破案也肯定会首先将7A三楼以上的经济系女生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吧),而你仅仅是想反驳我,而寐着自己的良心替行凶者翻案,而且你并没有任何证据,这么繁重的工程您大可不必受累了。
而且难道你认为,我会屑于和你在这里拉锯扯皮吗?
.......
对于你陈述的东西,我只不过对那四个字加引号理解不了,所以提出疑问这样就遭致你的疯狂攻击,那么按照您的理论我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你表达有问题,你说话不是表达自己意图,你说的都是废话?
其实我举的那个例子好多人都看懂了,就只有您老看不懂,我不知道你说的人家是娇滴滴的称呼自己还是指我说的话大部分人看不懂。
我列举要说明什么我再说详细估计你也理解不了。简单的说我认为您老了,智力减退了。
你说了警察~~~是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而已,可是您老在据您自己说都只有60的把握下就已经武断的下了结论了:就是经济系女生干的!!!!
您老真的是老糊涂了,我连凶手都不知道是谁,我替她翻案我有什么好处,
你可以到跳蚤那边看下,我是喜欢小狗的,前段还想收留一只小狗的。


你的心是好的,但是脑袋是坏的。至于是谁在扯皮,谁有良知谁闲暇,不灌水是不是就很光荣,这些说好听点您老根本不够格来评判,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我在这个帖子要说的话就到这里了,我不屑于再跟一个心地不错但是脑袋秀逗的人在这里“扯皮”了。
上户你也不用打那么多字了,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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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v 发表于 2007-9-6 15: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61v于2007-09-05 11:23发表的  :
是真的么,地点说详细点。为什么肝脑涂地加引号?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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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中的箭 发表于 2007-9-6 16: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子摆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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